前言
一个似书评但又不是书评的文章
上个月突然想起来了一本初中时候读过的书——《穿过你的时光我的年华》。于是便立马淘宝下单,并且花了短短一天就读完了。
但是由于学业太忙(我太懒了),今天才起笔写了一下书评(姑且算个人感受吧)。因为是初中时候读过的,所以会带着个人的主观因素了。
简介
内容
齐明是个为了爱敢于放弃一切的男孩,他和昆仑,刘强整天在欢笑中体味着成长的疼痛与快乐。晶晶是个完美的女孩,两人渐渐摩擦出爱的火花。像所有破碎的爱情一样,晶晶在高考结束以后离开人世,此时同桌唐晓才告诉齐明自己一直喜欢他。经历了大喜大悲的齐明在高考结束后带着他的杯水爱情观走向了新生活。
作者
李智超,1984年4月出生于内蒙古,现就读于中国防卫科技学院。
全国第八,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者,黑皮帮网站创始人。
最喜欢的乐队:Nirvana。
最喜欢的电影:楚门的世界。
最喜欢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
主要作品:
长篇小说《穿过你的时光我的年华》、短篇小说《失眠岂是遥遥无期》、《刘子》、《非正常时期的爱情》、《如此而忆》、《乱弹》等。
长评
应该算学生时代的回忆吧
emm,怎么说呢,内容确实挺狗血的,但是初中时的我读起来却津津有味,甚至还读了好几遍。如果细究原因的话,可能因为这本书平淡如水,就像我们实际的高中生活。(虽然当时在初中)。还有就是懵懂时期对爱情的憧憬,hh。
书里有一句话当时觉得挺有趣的,如下
杯水爱情三定律
- 学生时代的爱情就像一杯水,不好喝,但很解渴。
- 爱情是一杯坏水,我把它给了你,我就属于你了。
- 如果没有水了,那么爱情也就结束了。
初中时候应该是我当前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了,没有太大的学业压力,有着不是很多的零花钱却很多的时间,每过两个星期就会买一本小说,带到学校看。因为是寄宿制,星期天下午就得回到学校。于是那天下午都是在宿舍看着小说。整个初中时代是我看小说最多的时候。江南的《龙族》、三毛的一些书和这本书应该算印象最深的了。(还有张嘉佳,hh,都是些青春文艺小说)
这本书的故事时间是在03年作用,判断的原因是里面有着对非典的记录,像极了高中时候的新冠。
里面的故事都是关于齐明(男主)和晶晶(女主)的高中故事,女主因病出去就医,高中最后一年重新回到教室,陪伴男主度过高考,自己却因病去世,高考都没能参加。
整本书都洋溢着03年代的氛围,并且里面会时不时出现当时比较火的老歌歌词,比如许巍的专辑《时光.漫步》。
至于女主最后死去是我没想到的,这对当时的我是多么重的打击。不过也有可能和作者在出版前一个月和女友分手有关,哈哈,报应。
有一个短评
是这样的:
就是一个怀念自己青春的流水账小说,但是也确实是会引起读者对高中生活的怀念啦~但是故事背景是03年 可能也得是那个时代的人才会有共鸣吧
确实是一个流水账小说,受众是懵懂的学生,但是也不能说一无是处吧。
一万个读者有一万个哈姆雷特
,总会有人喜欢看这本书的,很明显,我应该算其中之一。并且02年的我,看着03年的故事,还是会有一些感同身受,以至于大学了还会再买一本看看(之前的已经送给了初中的好朋友)。
里面的一些事情,学生的懵懂,苦恼,友情以及单纯的爱情总会让人带入到自己。(可能没有爱情,hh)
节选
夏日的浮躁带着喧嚣穿过整个城市,人们流淌着汗水讥笑着这城市的浮华,一年又一年,像盛开的罂粟花。此时走在长长的大街上,除了燥热,还是燥热。只有几只狗在街角吐着舌头,试图驱赶着夏日的颓唐。花店的鲜花却在主人的精心照料下显得异常妩媚。
今年我高三了,像大多数青年一样,在被义务教育折磨了十多年后第一次看到了生命的曙光。自我懂事以来父母就一直要求我做个好孩子。 到底什么是好孩子?我不知道,至少现在我认为光学习好是远远不够的。小时候我的梦想是戴上红领巾,成为一名少先队员, 以后报效祖国为人民服务,可后来随着我身体一天天发育, 我越来越感觉到迷茫和无助。
这一切都是怎么了?
我不明白。
北方的小城夏天还算凉爽,空气里没有大批大批的水分子在躁动。我总是每天下午放学后山上我的两个哥们儿,昆仑和强子,去学校后面的小树林没有目的地教步,然后起去吃饭,然后一起去小卖部买雪糕,然后一起去看看新到的磁带,然后一起去上跑自习,然后起回宿舍,天就这祥地在无数个 “然后”中过去了。
我叫齐明,高三,昆仑和强子是我的两个哥们儿。
昆仑个儿很高,他因为在一次篮球比赛中双手摸到篮筐,在学校篮球界比院风云。也许是我们学校的人平均海拔过低,能摸到篮筐的真没几个,更别说双手了,这种情况是不能给中国篮球添砖加瓦的。有时,我幻想以后的某一天我也能以这种高度俯视这个世界,可惜我的名字注定让我高不过一米八零,毕竟,昆仑不是白叫的。或许当时我妈生下我后给我取名叫珠穆朗玛,可能今天那个在NBA打篮球的小巨人没准就是我了。
强子是他的外号,他的名字叫刘强,学习很好,班里足球队的队长。这厮号称热爱足球,但是我知道,热爱归热爱,技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的学校在市郊,一个很有名的省重点中学。学校周围环境很好,对面有一片农田,平时总可以看见几个农民伯伯在地里汗滴禾下土。学校旁边是-一个农业研究所,门口的牌子写着“绵羊工人受精站”,这让我校师生每次到那里都感慨不已, 纷纷猜测这里究竟在研究什么。可后来才知道那里不过是个绵羊人工受精站,只是不知道被哪个冒失鬼写错了。
至于农研所更改牌子时,我已毕业三年,这是后话。
我们学校奇特得很,为了搞绿化,竟然要求市领导把校外的很大一片树林划给我们,更令人费解的是,市里居然同意了。这片树林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一片很简单的绿地而已,更是为那些热血男女们提供了一个非常适合交流的场所,如果下了晚自习时去,没准还能踩到一两对。
我们高三了,家长们却心急火燎的,就好像他们要高考似的。我们都似乎很快乐很轻松,就好像我们不高考似的。闲了,就和昆仑去书店转转,两个男人抱着本小说能看一个晚自习。强子这小子在这方面显然要比我和昆仑差得很多,通常是一晚白习只能看一页,于是我和昆仑先看完后再拿给强子看,一个月后问强子看完了吗? 他通常会若有所思地说,嗯,这本书的主角快出现了。我和昆仑双双晕倒。
结尾
如果你问我这本书值不值得一看,我只能说句套话——因人而异。
如果你想回忆下学生时代的生活,不妨花一杯奶茶钱买来看一看。
从前的一切一切,譬如昨日已经死了;
以后的一切一切,譬如今天,刚刚出生!
其实,想写的不只这些,等到以后有时间再写吧。
比如有关江南的《龙族》,还有周日即将去看的新海诚的新电影——《铃芽之旅 すずめの戸締まり》
你好,我是这本书的作者,微博抖音ID是无敌老超人,感谢你读过我的书,感谢那些微不足道的文字给你带来的所思所感。
哇,这本书真的很棒,初中仅有的几本给我印象很深的书
原来男生也看言情小说哈哈哈,属于是我的刻板印象了(╯‵□′)╯︵┴─┴
毕竟谁的青春不迷茫 哈哈
初中很少真正读书,唯一记得的读过《一粒红尘》,这本书现在还在老家的书架上。当时我觉得蛮有感触,现在也不太记清了。
最近在看《第七天》,余华真就是把快乐留给自己,悲伤留给读者。
是的,高中时读余华的活着,感触颇深。
还有看 朗读者 中余华讲小时候的故事,感觉这人真的有趣